一、项目编号:HBTXYCG2023-27-2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图书馆2023年图书采购(城市书房)(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润鼎书香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新华大道12号汉江朝轻工产业园3单元4楼
中标(成交)金额(折扣率):45.5%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6MA4KM7W218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
评审专家名单:龚黎(业主评委)、邓志远(主任评委)、袁玉珍。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经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支付¥8400.00元(捌仟肆佰元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恩施州图书馆
地 址:恩施市舞阳大街71号
联系方式:0718-8222580
名 称:湖北天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百花苑小区2号楼1单元201
联系方式:13593602326
项目联系人:李红萍
电 话:1345101809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HBTXYCG2023-27-2
项目名称:恩施州图书馆2023年图书采购(城市书房)(第三次)
谈判内容:2023年图书采购(城市书房)
湖北天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
目录
湖北天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恩施州图书馆的委托对2023年图书采购(城市书房)(第三次)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BTXYCG2023-27-2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图书馆2023年图书采购(城市书房)(第三次)
三、谈判内容:2023年图书采购(城市书房)
四、采购预算:56万元(此报价为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出预算价,否则作废标处理)
注:预算价为最高限价,各供应商均以折扣率进行报价(折扣率越高报价越低)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得
1、请供应商于2023年10月27日至2023年10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报名登记表(见公告后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持上述所有报名资料一套(均加盖鲜章)到湖北天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百花苑小区2号楼1单元201)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可线上报名,将加盖鲜章的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1731103862@qq.com)。
2、谈判文件售价:0.00元,售后不退。
3、供应商未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要求进行报名的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谈判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日9点30分(9:00开始接受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送达地点:湖北天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恩施市百花苑小区2号楼1单元201);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恩施州图书馆官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恩施州图书馆
地 址:恩施市舞阳大街71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0718-8222580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天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恩施市百花苑小区2号楼1单元201
联 系 人:李红萍
联 系 电 话:13451018093
湖北天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恩施州图书馆2023年图书采购(城市书房)(第三次) |
2 | 项目编号 | HBTXYCG2023-27-2 |
3 | 采购人 | 采购人:恩施州图书馆 地 址:恩施市舞阳大街71号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18-8222580 |
4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天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恩施市百花苑小区2号楼1单元201 联系人:李红萍 联系电话:13451018093 |
5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否 |
6 | 价格扣除比例 | 该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对小型、微型企业参与投标的,其报价将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
7 | 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2“监管部门”是指:恩施州财政局。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详见《谈判须知前附表》。
2.4“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谈判小组确定参加谈判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如供应商在本次谈判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
2.5“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6 “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7“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供应商的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谈判小组将拒绝其参加谈判。资格证明文件应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3.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按附件15的内容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按附件15的内容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按附件15的内容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或按附件15的内容提供承诺函);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按附件15的内容提供承诺函);
3.3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3.4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按附件15的内容提供承诺函)。
3.5本文件第一章第五条除上述以外的条款。
4. 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4.2代理服务费。
4.2.1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8〕2号),经协商由中标人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支付 ¥8400.00元(捌仟肆佰元整)。
4.2.2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要向代理机构交纳服务费。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5.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响应文件以及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5.3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供应商受邀参加本文件多个包谈判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每包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5.4如因供应商只提供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或附件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补充和谈判。
5.5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未提供,谈判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
1)谈判书(附件1);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3)工程量清单(附件3);(如有)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如有)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7);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件8);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件9);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件10);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件11);
12)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件12);
13)《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中小微企业则按附件13填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件14);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6. 计量单位
6.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7. 本项目谈判有效期为谈判之日算起( 90 )日历日内保持有效,在此期间响应文件有效。谈判结束后,在有效期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改变谈判报价、服务期及承诺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谈判小组将视响应文件无效予以拒绝。
8.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向谈判供应商提出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谈判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的谈判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9. 报价以折扣率方式报价。
10.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1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的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2.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2.1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12.2响应文件的信封上应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谈判内容、供应商名称。
13. 响应文件的递交
13.1所有响应文件应于第一章“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前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14. 迟交的响应文件
14.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或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六、谈判小组的组成
15. 本次谈判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进行
15.1谈判小组成员由采购人组成。
15.2谈判小组负责制定谈判文件、确定谈判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谈判、根据谈判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处理质疑等工作。
七、谈判的步骤
16. 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商务技术人员按要求参加本项目谈判过程。
17. 资格性评审
17.1谈判小组验证各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的身份。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加盖印章和签字的,谈判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谈判。
17.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评审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谈判,并告知有关供应商。具体评审内容见本章第2条。
18.第一轮谈判
18.1谈判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并与单一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18.2谈判小组对照谈判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谈判,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8.3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印章。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谈判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书面提交谈判小组。
18.4谈判小组按谈判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谈判供应商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该谈判供应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18.5第一轮谈判后,合格的供应商超过三家的,谈判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的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谈判,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变动后的谈判文件至少有3家供应商满足。
18.6合格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谈判小组、采购人在降低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谈判。否则,本次谈判终止,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9. 谈判文件修正
19.1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9.2谈判小组将谈判文件的修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19.3谈判供应商根据第一轮谈判情况和谈判文件修改书面通知,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并将修正文件签字(或盖章)后密封送交谈判小组。逾时不交的,视同放弃谈判。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19.4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谈判小组可以根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谈判,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0. 第二轮谈判
20.1谈判小组就修正后的谈判文件与谈判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20.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及变动后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超过或不足3家的,按照上一轮谈判程序办理,以此类推。
21. 最后报价
21.1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谈判结束后,所有继续参加谈判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2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1.3如果出现相同最低报价,谈判小组将要求相同最低报价的谈判供应商再次报价,直至确定只有一个最低报价为止。
21.4谈判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或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谈判活动终止。
21.5最后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在规定的同一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22.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谈判的,给予《谈判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22.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谈判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谈判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22.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23. 谈判小组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本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审价或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也可按事先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最低评审价时,小组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由低到高确定评审结果排序。
24. 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低(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5.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据谈判小组评审结果次序依次递补。
九、发布成交公告
26. 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在恩施州图书馆官网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
27.相关供应商对成交结果、谈判过程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理。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27.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等;
27.2质疑人法人(负责人)签章和单位公章;
27.3具体的质疑事项和请求;
27.4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27.5提起质疑的日期。
十、签订合同
28.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29.(一)本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不支付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图书到货总实洋进度付款,比如图书到货实洋达到总购书款的80%,支付合同金额的80%,图书到货实洋达到总购书款的100%,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二)采购人在供应商购置的图书金额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按成交折扣率进行计算,即实洋=码洋×(1-折扣率)。
(三)供应商承担图书的运送、搬运及图书数据编目物理加工、图书上架等服务费用和所有的税费。
十二、适用法律
30. 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预算 (万元) | 费用说明 | 图书到货期及到货率(日历天) | 入围数量 | 交货 地点 | 备 注 |
恩施州图书馆2023年图书采购(城市书房)(第三次) | 56 | 费用包含图书、图书运输、配送、加工、上架及材料等所有配套服务费用 | 接采购人订单通知后,到书周期控制在40天内,订购图书到书率达90%;现采图书到书率达100%,到书周期30天。 | 1家 | 恩施州图书馆 |
二、详细规格参数要求
根据采购人要求,所有图书编目加工及上架业务外包,由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对所采选图书进行购买、分类、编目、加盖藏书章、粘贴芯片、条码,打印粘贴书标,粘贴条码、书标、芯片保护膜,完成图书整个的加工过程(不能在州图书馆进行图书加工工作),并负责完成标签转换、图书的上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采购数量(★部分为必须满足条件)
★报价以折扣率报价,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且折扣率最高的成交。图书采购数量是按综合折扣率计算的图书实洋价,在人民币56万元内所能采购到最多的图书数量,各类书目的最终数量根据采购人的具体需求进行相应调整。按综合折扣率计算的图书总实洋分别不得超过人民币56万元。
(二)图书内容及要求
(1)恩施州图书馆重点需求出版社目录:
序号 | 名称 | 序号 | 名称 |
1 | 安徽美术出版社 | 51 | 清华大学出版社 |
2 | 安徽人民出版社 | 52 | 人民文学出版社 |
3 | 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 53 | 人民邮电出版社 |
4 | 巴蜀书社 | 54 | 山东人民出版社 |
5 | 百花洲文艺出版社 | 55 | 商务印书馆 |
6 | 北方妇女儿童出版社 | 56 | 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 |
7 | 北京时代联合图书有限公司 | 57 | 上海人民出版社 |
8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58 | 上海文汇出版社 |
9 | 北京少年儿童出版社 | 59 | 上海少年儿童出版社 |
10 | 晨光出版社 | 60 | 上海文艺出版社 |
11 | 崇文书局 | 61 |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
12 | 春风文艺出版社 | 62 | 社科文献出版社 |
13 | 大连出版社 | 63 |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
14 | 党建读物出版社 | 64 | 四川少年儿童出版社 |
15 | 电子工业出版社 | 65 | 外文出版社 |
16 |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 66 |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
17 | 二十一世纪出版社 | 67 | 五洲传播出版社 |
18 | 法律出版社 | 68 | 武汉大学出版社 |
19 | 福建少年儿童出版社 | 69 | 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 |
20 | 复旦大学出版社 | 70 | 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21 | 甘肃少年儿童出版社 | 71 | 新疆少年儿童出版社 |
22 | 高等教育出版社 | 72 | 新星出版社 |
23 | 故宫出版社 | 73 | 学习出版社 |
24 |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74 | 岳麓书社 |
25 |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 75 | 长春出版社 |
26 | 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 76 | 长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
27 | 湖南美术出版社 | 77 | 长江文艺出版社 |
28 | 湖南人民出版社 | 78 | 浙江大学出版社 |
29 | 湖南少年儿童出版社 | 79 | 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 |
30 | 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 80 | 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 |
31 | 湖南文艺出版社 | 81 |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
32 |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 82 | 中国画报出版社 |
33 | 华夏出版社 | 83 |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34 | 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 84 | 中国金融出版社 |
35 | 化学工业出版社 | 85 |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36 | 黄山书社 | 86 | 中国民族文化出版社 |
37 | 机械工业出版社 | 87 | 中国青年出版社 |
38 | 江苏凤凰出版社 | 88 | 中国人口出版社 |
39 | 江苏凤凰少年儿童出版社 | 89 |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 |
40 | 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 90 | 中国社会出版社 |
41 | 江苏美术出版社 | 91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42 | 江苏人民出版社 | 92 | 中国书籍出版社 |
43 | 江西美术出版社 | 93 | 中华书局 |
44 | 江西人民出版社 | 94 | 中信出版社 |
45 | 接力出版社 | 95 | 中央编译出版社 |
46 | 经济科学出版社 | 96 | 中译出版社 |
47 | 九州出版社 | 97 | 中州古籍出版社 |
48 | 科学出版社 | 98 | 重庆出版社 |
49 | 辽宁少年儿童出版社 | 99 | 重庆大学出版社 |
50 | 青岛出版社 | 100 | 作家出版社 |
★备注:需提供 《恩施州图书馆重点需求出版社目录》中60%出版社有效的相关授权函及材料,并按顺序排列。
(2)提供图书的类型、范围:包含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综合性图书在内的22大类成人和少儿图书;
(3)满足采购人的零星采购要求,补配各类工具书、重点图书及连续出版物。对于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图书,能够通过网购等多种形式及时送达并能提供部分赠书;
★(4)除采购人特别要求外,供应商应承诺所供图书均为最新(24个月内)出版或发行的图书。(提供承诺函,不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5)为方便采购人对新书的采购,投标供应商保证有自己独立的网站供采购人进行书目数据的下载。(提供证明材料,不提供的视为无效响应。)
★(6)本次采购图书编目加工及上架业务全部外包,投标供应商应按图书加工要求提供经过加工的样书一本,并提供本单位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人员编目员证书(以近几个月社保为准)。
三、图书采编加工要求
(一)加工图书的流程图:
采购人 供应商
(二)图书采购原则:按照现采与预订相结合分1-2批完成采购。
(三)加工细则:
1.著录要求:必须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及《中国文献编目规则》进行分类、标引,著录项目级次一般要求详细级,即所有必备字段及子字段都要求著录,不可缺少。(330字段内容提要必有;若只有集体著者711字段,701字段$a可以为空但是必有。)青少年儿童丛书、套书整体分类著录,如果分类号不一样导致不能在一起的,修改分类:幼儿读物丛、套书分类:Z228.1,青少年读物丛、套书分类:Z228.2,少儿拼音类读物集中分为H125.4;
2.随书光盘著录格式:215字段$e光盘,随书光盘、磁带,则需在光盘、磁带上贴上书标(书标上打印内容:分类号/种次号/条码号,书标分类号、种次号字体为Verdana、四号、字体粗体,书标流水号字体为Verdana2、14、字体粗体bolder),书标用保护膜覆盖;
3.粘贴条形码、条形码保护膜:每册图书贴两张条形码,一张横贴于图书首页(翻开封面第一页且无论是空白页还是有字页),另一张末页距底端3CM处空白中间,条形码必须贴得平整,端正,不要遮盖书中的文字和馆藏章;条形码都用透明的条形码保护膜进行覆盖。条形码规格:共11位,比如040EZ000001,前五位为恩施州图书馆代码040EZ,后六位为流水号;
4.加盖馆藏章:每册图书盖三个馆藏章,一个要求盖于书名页的右下角;一个要求盖于书中17页的右上角;一个要求盖切口章。所有盖章要求准确、清晰和端正,尽量不盖字;
5.粘贴RFID芯片:在图书后封面粘贴一张RFID图书芯片,在芯片外面印有恩施州图书馆LOGO,并在图书到馆后派专人进行RFID标签转换工作,以便在州图书馆自助借还系统中使用。产品规格:天线尺寸45mm*45mm、横切尺寸50mm*50mm、纵向间距(天线)8mm、横向间距(天线)8mm、卷料宽度53mm、芯片NXP ICODE SLIX工作频率13.56MHz、协议ISO 15693内存量≥1024bits、有效使用寿命≥10 年、有效使用次数≥10万次;
6.图书书标完全格式为三层,最上层为分类号,中间一层为种次号,下层条码号,字迹要清楚、要位于书标的正中间,书标分类号、种次号字体为Verdana、四号、字体粗体,书标流水号字体为Verdana2、14、字体粗体bolder;
7.关于索书号的著录要求:索书号的取号方法,原则上参照湖北省图书馆及其他图书馆制定的规则执行。下面举例说明
①索书号由中图法分类号和种次号构成,索书号不能重复。种次号按图书的编目顺序,依次递增著录,种次号一般由系统的编目模块自动查重后生成,不得随意插号;
②当给不同版本的图书著录时,种次号后面加“=”表示版次。如I245.7/1252=3,表示该书是第三版;
③当给多卷书著录索书号时,按卷次序著录:如I245.7/1500:1、I245.7/1500:2、I245.7/1500:3、……表示该书的一、二、三册,上、中、下册的图书同此法;
8.书标的贴法:每册图书贴一张书标,书标下端距书脊底端3.3cm。应尽量将索书号贴在书脊的正中央,如索书号较长或书较薄时则分类号最左端紧挨书脊的左边沿贴,以使得较易辨认,然后用透明书标保护膜贴在书标表面以起到保护作用,书标保护膜应稍大于书标,保护膜不得有气泡或者皱褶,并且不易脱落;
9.新书加工后,书商要核对册数,金额等,办好移交手续,把图书分为综合图书和少儿图书以及光盘分开打包并每包附上清单;
10.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的图书复本量配书,由供应商负责妥善包装(同一种书或同一系列丛书必须打在一个包内),运输途中出现的任何意外图书馆不承担任何责任,发生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图书须按图书馆要求在工作时间发往图书馆指定的地点或收货人,由供应商承担运输费用;
11.运送到的图书要求包装完整,图书清单要与图书包装对应相符,做到每包一单,每批一总单。图书总清单应注明以下项目:批号,送书日期,每批合计(种数、册数、码洋),包号,包合计;每包详单应注明每种图书的题名、ISBN、出版社、单价、册数、码洋合计金额,包号与总清单对应明确;
12.数据加工之前供应商务必与采购人经常沟通联系,更新数据之后再加工,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3.供应商应保证图书加工差错率低于0.2%;
14.未尽事宜,详见技术指标。
(四)采购人图书馆采编部应及时为供应商提供馆藏章样本、图书条形码起始号、条码号、书标样本。
四、图书采购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的图书加工流程图进行图书加工;
(二)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照采购人提供的图书目录组织好图书,供应商应保证90%以上的预订图书到书率和100%的现采图书到书率,其中90%的到书周期应控制在40天以内,并把综合图书和少儿图书分开打包发送至恩施州图书馆综合部、少儿部,并上架到馆的所有图书,其中运输费、装货费、卸货费由供应商承担;
(三)除采购人特别要求外,供应商承诺所供图书均为最新(24个月内)出版或发行图书,并能定期、及时、免费提供各地各类型出版社及其他专门的图书目录和报价,供应商能够在网站、或通过互联网提供社科新书目、科技新书目以及本单位自编的征订书目数据;
(四)影印图书、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各类考试用书、各学科习题解答、小开本图书、台历、挂历、空白书、挂图、活页书等恩施州图书馆一般不收藏,供应商发货时若发现这些图书,须及时告知甲方,确认是否为特殊需要。否则,不管加工与否一律退货。
(五)供应商不得更换采购人的预订和现采的图书订单,不得搭配非订购的图书;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图书为正价新书,不得掺杂特价图书;供应商不得更改报订的图书或搭配图书;
(六)供应商应熟悉采购人地方产业结构和地市级公共图书馆读者阅读需求,保证提供大众普及性、娱乐性、基础性、欣赏性的读者喜闻乐见的出版物的相关书目,并保证采购人地方性的、民族区域需要的地方文献、史志文献的提供。除特别要求外,采购人所需综合图书占总量55%左右复本量2-3册/种、少儿图书占总量40%左右复本量2-3册/种、特藏图书占总量5%左右复本量1册/种;
(七)供应商必须保证所供图书的质量。对陈旧、破损、装祯或印刷错误等涉及质量问题的图书以及多发或少发的图书,由供应商在7日內负责免费调换;供应商应及时处理错订、重订、未订等问题,负责图书退换、补订等相关工作;供应商应第一时间向采购人通报遭收回、销毁、禁售的图书信息;
(八)供应商应满足采购人的零星采购要求,补配各类工具书、重点图书及连续出版物。对于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图书,能够通过网购等多种形式及时送达并能提供部分赠书,到书率必须达80%以上;
(九)供应商所供图书必须免费打号、贴条形码及条码保护膜、加盖馆藏章、贴RFID芯片、贴书标及书标保护膜;
(十)供应商所送图书按条形码顺序打包,每包附清单,每批有总清单。
(十一)在图书到馆后,供应商必须派专人到州图书馆进行RIFD标签转换、图书上架工作。
五、售后及服务要求
序号 | 商务条款 | 内 容 |
交货时间 | 接采购人订单通知后,到书周期控制在40天内,订购到书率达90%;现采到书率达100%,到书周期30天。 | |
服务地点 | 采购人指定地点(送货上楼),无电梯。 | |
报价要求 |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软件开发、集成、调试、报检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的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用水、用电、保险和调研、咨询、测试、验收、评审、培训、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即投标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概不负责。本文件所要求内容应视为保证系统运行所需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补充。否则,将不予以付款。 | |
对本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投标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 ||
付款方式 | (一)本项目所需资金已经落实,不支付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按照图书到货总实洋进度付款,比如图书到货实洋达到总购书款的80%,支付合同金额的80%,图书到货实洋达到总购书款的100%,支付合同金额的100%。 (二)采购人在供应商购置的图书金额以实际采购金额为准,按成交折扣率进行计算,即实洋=码洋×(1-折扣率)。 比如:项目预算总价为100元 供应商甲:折扣率=10%,则折算成具体金额为: 100*(100-10)%=90元; 供应商乙:折扣率=11%,则折算成具体金额为: 100*(100-11)%=89元; 供应商丙:折扣率=13%,则折算成具体金额为: 100*(100-13)%=87元。 (三)供应商承担图书的运送、搬运及图书数据编目物理加工、图书上架等服务费用和所有的税费。 | |
验收方式 | (1)供应商图书到货后,采购人组织人员进行验收,主要包括送货单是否与一致、图书订购确认、并核对图书真伪和质量;采购人将以供应商承诺的到书周期按订单批次考核供应商承诺的到书率;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廉政纪律,以期合同正常履行。供应商不得从事有碍公平、公正的任何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如果采购人工作人员向供应商索贿或无故妨碍供应商履行合同,供应商应及时向采购人相关部门举报,采购人一旦调查属实,将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 |
违约条款 | (一)供应商须按订购图书的品种、数量及时供货(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法律所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况除外)。若不能按时供货,或未到图书的种数(或册数)超过订单订购数的5%,即认定该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供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直接向出版商邮购图书或向其他供货商补订图书),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的供应商承担; (二)供应商送交的图书必须每包一单,与订单不符,采购人可以退货。若发现有污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夹带图书(未订购和选购图书)等质量不合格或不符合馆藏要求的图书,一律予以退换,供应商不能以已加工为由拒绝,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三)供应商应保证所经销的图书和出版物均为国家正式出版物。不经营盗版、劣质、淫秽图书,一经发现,采购人可以单方面中止合同,并拒付所有书款;供应商不得只经营出版社让利高的图书而回避或调换出版社让利较低的图书,违者属非诚信经营,严重者取消中标资格; (四)供应商应及时提供近一年来所出新书的MARC格式采访数据,并且不得拒绝我馆自行收集书目所提出的采购要求。 | |
其他要求 | 投标文件逐页有连续页码,有详细目录,目录与有关材料装订顺序对应清晰,查阅方便。 | |
应对详细规格及参数要求里面的实质性要求做出相应。 不满足文件中“★”项及实质性要求的,将做废标处理。 |
第四章 合同书(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民法典》。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金额,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实施周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谈判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服务)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及数量详见谈判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9.实施时间和地点
本合同中货物(服务)的实施时间、地点在谈判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恩施州财政局壹份备案。
需 方: 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政府采购履约验收书(参考) | |||||
一、验收方案 |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供应商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项目名称及编号 | 合同名称及编号 | 合同金额 | |||
项目类型 | □货物 □工程 □服务 | 验收时间 | 验收地点 | ||
验收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 □委托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
分期验收 | □是 □否 | 分期情况 | 共分 期,此为第 期验收 | ||
项目类别及验收方式 | 大型或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 | □是 □否 | 参与验收的质量检测机构名称 | ||
采购人和使用人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 | □是 □否 | 参与验收的实际使用人 | |||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 | □是 □否 | 参与验收的服务对象 | |||
其他政府采购项目 | □是 □否 | 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名称 | |||
第三方专业机构名称 | |||||
专家 | |||||
验收小组组成 | 验收人员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或职称 | 联系方式 | |
验收内容及标准 | 验收指标 | 验收标准 | 数量 | ||
二、验收情况 | |||||
货物类 | 货物清单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技术、性能指标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运行状况及安装调试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质量证明文件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售后服务承诺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安全标准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其他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 | (文字描述) | ||||
服务类 | 服务质量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服务进度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人员、设备配备情况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安全标准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服务承诺实现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其他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 | (文字描述) | ||||
工程类 | 施工内容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施工进度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施工质量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施工人员配备情况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施工设备配备情况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安全文明标准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其他 | □合格 □不合格 | 不合格理由 | |||
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比较情况 | (文字描述) | ||||
三、验收结论 | |||||
项目总体评价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 |||||
验收结论 | □合格 □不合格 | ||||
对验收结论的不同意见及理由(需签字) | |||||
验收小组成员签字 | |||||
监督人员签字 | |||||
采购代理机构意见 | 采购单位意见 | ||||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供应商确认 |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 ||||
备注:如有相关检测报告,应作为验收书的附件一并存档 |
封面:
响应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谈判内容: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目 录
附件1
谈判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谈判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谈判供应商(谈判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
1)谈判书(附件1);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3)工程量清单(附件3);(如有)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5);(如有)
6)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7);
8)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附件8);
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件9);
10)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附件10);
1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附件11);
12)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件12);
13)《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13);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附件14);
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竞争性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谈判之日起( )个日历日;
4.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谈判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2
报价组成情况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 ||
投标报价(折扣率) | % | |
我单位已认真阅读和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条款,无异议并予以全部确认。 | ||
服 务 承 诺 |
注:本表仅作为谈判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3
工程量清单(如有)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 | |||||
说明:提供详细的服务范围。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4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内容 | 响应文件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 | ||||
自评结论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谈判文件要求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5
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如有)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技术文件已对谈判文件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6
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部分 |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分 | 偏离说明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谈判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谈判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作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谈判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7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湖北天欣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字):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手机):
传真: 办公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
附件8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附件9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附件10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附件11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附件12
主体信用记录。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附件13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
日 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
日 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序号 | 行业 | 大型企业 | 中型企业 | 小型企业 | 微型企业 |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营业收入 (万元) | 从业人员 (人) | 总资产 (万元) | ||
1 | 农、林、牧、渔业 | ≥20000 | ≥500 | ≥50 | <50 | ||||||||
2 | 工业 | ≥40000 | ≥1000 | ≥2000 | ≥300 | ≥300 | ≥20 | <300 | <20 | ||||
3 | 建筑业 | ≥80000 | ≥80000 | ≥5000 | ≥5000 | ≥300 | ≥300 | <300 | <300 | ||||
4 | 批发业 | ≥40000 | ≥200 | ≥5000 | ≥20 | ≥1000 | ≥10 | <1000 | <5 | ||||
5 | 零售业 | ≥20000 | ≥300 | ≥500 | ≥50 | ≥100 | ≥10 | <100 | <10 | ||||
6 | 交通运输业 | ≥30000 | ≥1000 | ≥3000 | ≥300 | ≥200 | ≥20 | <200 | <20 | ||||
7 | 仓储业 | ≥30000 | ≥200 | ≥1000 | ≥100 | ≥100 | ≥20 | <100 | <20 | ||||
8 | 邮政业 | ≥30000 | ≥1000 | ≥2000 | ≥300 | ≥100 | ≥20 | <100 | <20 | ||||
9 | 住宿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0 | 餐饮业 | ≥10000 | ≥300 | ≥2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1 | 信息传输业 | ≥100000 | ≥2000 | ≥1000 | ≥100 | ≥100 | ≥10 | <100 | <10 | ||||
12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0000 | ≥300 | ≥1000 | ≥100 | ≥50 | ≥10 | <50 | <10 | ||||
13 | 房地产开发经验 | ≥200000 | 或,≥10000 | ≥1000 | 且,≥5000 | ≥100 | 且,≥2000 | <100 | 或,<2000 | ||||
14 | 物业管理 | ≥5000 | ≥1000 | ≥1000 | ≥300 | ≥500 | ≥100 | <500 | <100 | ||||
15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300 | 或,≥120000 | ≥100 | 且,≥8000 | ≥10 | 且,≥100 | <10 | 或,<100 | ||||
16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300 | ≥100 | ≥10 | <10 |
附件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示范文本)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参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不存在以下情况: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关于深化政府采购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恩市财采函【2022】2号)第二条优化评审方式(一)简化资格条件等形式审查的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采购单位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供应商只需书面承诺符合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中的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要求,且没有税收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失信记录,供应商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签订采购合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完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无法提供真实证明材料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